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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莎小姐

 

她很喜歡吃巧克力  最愛的是金莎

即使後來我告訴她  這顆巧克力從製作到包裝出售  它的成本只有區區的0.15元

它依舊是她從小到現在不曾改變過的最愛  所以我稱呼她為《金莎小姐》。

 

我認識她的時候  她只有13歲  一個擁有無限可能和美好未來的小女孩

16歲重新連絡上我  但她已經不再對所有事物充滿著無邪的好奇心

 

變成坐在我面前的客戶時  她剛滿18

在短短幾年的時間  她從一個單純的少女  轉變成一個為愛可以付出一切的傻女孩

她的愛情很強烈  強烈到會灼傷所有想要侵犯她愛情領域裡的人...

 

轉眼  又過了七年  她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小女人

但在感情的世界中  我依稀還是能看到  當初推開那扇門  走到我面前坐下的那個為愛掙扎的18歲少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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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塔羅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